我院引进的5家餐饮公司核定为A级信誉度单位
【作者】后勤处 【文章来源】后勤处 【浏览次数】8968 【更新时间】2014-12-09
为积极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“推进餐饮业、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”要求,学院自2013年搬入新校区起,后勤管理处对照《常州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》,对引进的5家餐饮公司在食品安全、卫生、价格、质量、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。经过近两年的努力,12月3日,学院5家餐饮公司顺利通过了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的检查考核,核定为A级信誉度餐饮服务单位。后勤管理处将对照上级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监管,实施长效化管理,保障师生食堂用餐的安全与卫生。